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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央社記者戴雅真台北24日電)行政院院會今天通過私立學校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,增訂主管機關應對政府補助學費達新台幣5000萬元以上私校加派公益監察人,以增進私校公共性;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。
新北市私立及人中學日前傳出董事會掏空案,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呼籲應立即修正私校法,增設公益董事和監察人,杜絕私校弊端。
草案增訂學校法人所設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及5年制專科學校由政府補助學費達新台幣5000萬元以上者,法人主管機關應加派公益監察人1人,以增進私立學校公共性。
草案也定明,私校師資結構、教學成效及社會責任為各級政府明定獎勵、補助私立學校原則應審酌的情形,以強化私立學校的公共性及教育品質。10503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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